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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提名委员会维持四大界别

为期5个月的首轮政改咨询今日结束,特区政府政改咨询专责小组成员已出席超过200场政制发展咨询活动,收到至少3.6万份意见书。立法会各党派近日都抓紧时机,向特区政府提交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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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网5月3日电 (记者 陈达坚)为期5个月的首轮政改咨询今日结束,特区政府政改咨询专责小组成员已出席超过200场政制发展咨询活动,收到至少3.6万份意见书。立法会各党派近日都抓紧时机,向特区政府提交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方案。本报总结发现,建制派各大政党都建议提名委员会维持四大界别,而提委会须通过一个投票程序作机构提名;但反对派仍执意坚持真普联的所谓“三轨制”提名。

  政改方案要通过,是否能够获得立法会超过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是其中一个关键所在。截止昨日,立法会各主要党派都向特区政府提交了政改意见书。根据基本法第45条,普选行政长官时,候选人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因此提委会的组成、参选门槛及提名程序等,均为社会讨论的焦点。

  提委会由四大界别组成

  在提委会组成方面,建制派政党都贊成参照现行选举委员会四大界别的组成框架,人数可增至1600人,及按“均衡参与”的原则,四个界别分别增加100人,可适当增加或调整界别分组,以及各界别分组的提名委员名额。不过,由26个反对派议员组成的真普联对提委会的组成方案,却未有具体建议,只称“愈民主愈好”。

  在参选门槛方面,民建联建议,获得提委会10%至12.5%委员推荐可成为参选人;工联会建议,参选人由提委会5%委员推荐,并宣誓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新民党和自由党均建议,提委会12.5%委员推荐参选人;经民联则建议,参选人须取得100名提名委员支持。

  至于提名程序,建制派政党都认为,提委会要通过一个投票程序作机构提名。民建联建议,每名委员可投不多于候选人数目上限的票数,选出过半数票及得票最高的2至4位为行政长官候选人;工联会意见与民建联相近,但建议候选人数目为2至3人。民建联认为,获得提名委员会的过半数有效票提名,能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程序,以及提委会的集体意志;而这个提名要求能确保特首候选人获得提委会的广泛支持。除此之外,新民党建议,每名委员一人一票,选出得票最多的3至4位为候选人;自由党建议,每名委员投不多于3票,选出得票最多的3位为候选人。

  尽管有很多法律界权威人士表明,“公民提名”和“政党提名”违反基本法,但多个反对派政党提交政改建议时仍坚持真普联不符基本法的“三轨方案”。“三轨制”内容包括,参选人取得1%登记选民具名联署、或得到在立法会直选中取得5%有效选票的政党提名,又或提委会提名都可以“入闸”参选,提委会只是“橡皮图章”,单纯确认参选人为候选人,没有否决权,候选人数目亦没有上限。

  • 责任编辑: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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