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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契写明作办公室 官司有排打

“公契中写明禁止开设纪念馆,例如是类似打斋或殡仪,这里存在灰色地带,很视乎‘六四馆’的运作模式,如果开张后有人穿着黑衫、带着花圈上去搞吊唁就属违反公契,否则馆方可以抗辩指称这只是展览馆。”大律师陆伟雄说。

  大公网4月25日讯 支联会于2013年底以976万元购入富好中心5楼全层,这个实用面积800尺的单位被用作为“六四馆”,但该大厦公契中註明单位不可作纪念馆,或类似打斋、殡仪形式的纪念馆。另一方面,由屋宇署发出的大厦入伙纸,亦註明4楼至17楼只能作纯写字楼用途,但大厦业主能否透过诉讼,利用公契和入伙纸将“六四馆”踢出大厦,则因当中存有灰色地带,要由法官作最终判断。

  搞吊唁行动属违反公契

  “公契中写明禁止开设纪念馆,例如是类似打斋或殡仪,这里存在灰色地带,很视乎‘六四馆’的运作模式,如果开张后有人穿着黑衫、带着花圈上去搞吊唁就属违反公契,否则馆方可以抗辩指称这只是展览馆。”大律师陆伟雄说。

  陆续称,入伙纸中写明只可作办公室,当中亦存有灰色地带,“即使从事殡仪业,若他们把纯办公的文书业务放置于此,亦无问题,所以馆方若一口咬定只是展览馆不是纪念馆,这场官司便会有排打。”

  “大厦公契会註明大厦可以做些什么,不可做些什么,但无可能每样行业都写得清清楚楚,只能是一个方向,去到法庭,控辩双方打的就是‘纪念馆’这个名词,好似查字典咁,双方可以各持不同的己见,最终要由法官裁定。”陆伟雄说。

  叶国谦:莫忽略公众利益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叶国谦则表示,支联会曾在深水?汝州街设立临时“六四馆”,一次曾有近万人到场,如今支联会购入商厦单位,作为大厦其中一名业主,应对大厦其他业主及用户负责,“应确切评估日后正式开放后,能否承受得住人流,大厦的设施配套是否合适,希望他们不要只为政治目的,而忽略考虑公众利益,酿成危险。”

  立法会议员九龙西梁美芬则称,“如‘六四馆’的人流如之前临时馆那么多,就必定会对其他用户做成滋扰,单是坐电梯亦会大排长龙,支联会应慎重考虑大厦其他用户的处境,以免误己误人。”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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