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刘銮雄
大公网3月15日电 (李兆德、梁康然)香港上市公司华人置业主席刘銮雄、球会南华班主罗杰承,涉嫌向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行贿2000万元,以取得澳门机场附近地皮发展御海.南湾豪宅项目案,昨日在澳门初级法院一审宣判,刘、罗涉及共4项洗黑钱及行贿罪名全部成立,各判入狱5年3个月。刘、罗昨日没有到澳门听判,他们的代表律师即时表示会提出上诉。但无论上诉是否成功,由于澳门并无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签署罪犯引渡或移交协议,有澳门律师坦言,只要被告在刑期之内不踏足澳门,刑期届满后刑责便会失效。
刘銮雄及罗杰承涉嫌行贿欧文龙以获取土地批给案件,早于2012年9月正式开审,期间刘銮雄一直以患病为藉口没有出庭作供,只派律师代辩,其女伴吕丽君间中出庭旁听,昨日她亦有到庭。至于罗杰承曾多次出庭,可是昨日宣判则没有现身。
代表律师声称将上诉
案情指出,2005至2006年欧文龙出任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期间,刘銮雄及罗杰承合谋以2000万元行贿欧文龙,以低于市价、仅13.68亿元投得澳门?仔国际机场对面的5幅共7.5万平方米地皮。行贿过程中,被告刘、罗2人透过多家空壳公司,将贿款2000万元存入欧文龙开设的空壳公司Ecoline中。刘及罗因此被各控1项行贿罪及1项洗黑钱罪。
澳门初级法院昨午3时起宣判,法官指出,检控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受贿案件中,有文件及联络记录显示,罗杰承以中介人身份,协助刘銮雄以2000万元行贿,以获得?仔机场附近5幅地皮的批给。根据证供及证物,显示刘銮雄曾亲自到澳门视察涉案地皮。司警亦在欧文龙办公室和住所中,搜获涉案的部分文件及证物,当中明确写上刘銮雄姓名或暱称“大刘”,显示刘銮雄对涉案地皮真正感兴趣。法官认为罗杰承案中属中介人角色,促成刘銮雄行贿及欧文龙收贿。罗杰承在土地买卖中虽没有得益,但刘銮雄行贿成功,罗将可从刘的附属公司获得2.5亿元贷款。
基于各方证供,法官裁定2人罪名成立。量刑时考虑到犯罪事实严重、被告认罪态度,判决被告2人行贿罪监禁2年9个月,清洗黑钱罪判监4年;综合2罪刑期后,各判入狱5年3个月。刘及罗的代表律师闻判,表示会就案件上诉中级法院。另由于罗杰承为澳门人,且无现身听判,法院即依例向罗发出“拘留命令状”,但刘銮雄是香港人,当局正研究如何处理。
刑期届满刑责便失效
澳门执业大律师何金明解释,由于澳门目前未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签署刑事司法协议,故被澳门通缉人士如离开当地,无论是身处香港,或是执行同样法制的葡萄牙,只要不再踏足澳门都不会被逮捕。当中被告之一的罗杰承,1993年伪造文件,在1999年被澳门法院判监2年3个月,但他离开澳门不曾服刑,至刑期届满时,相关刑责便失效,他亦可再回澳门。但若罪犯逃返内地,根据澳门回归前“崩牙驹”尹国驹的案例,尹的部分党羽逃往内地被公安拘捕,最终移交回澳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