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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业主慎防多花2%冤枉钱

原标题:售楼书与实际面积存差异 新楼业主慎防多花2%冤枉钱

  【大公报记者曾敏捷】楼价高企,新楼呎地万金,有专业学会的调查发现,不少新楼单位的实际面积与售楼书的描述存在约2%差异,小业主可能因而多给钱,发展商亦有机会少收钱。为进一步完善去年4月生效的《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测量师学会土地测量组研究建议规定发展商交楼前须覆检单位面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身兼香港测量师学会土地测量组理事的香港工程测量师学会主席林烈贤表示,香港工程测量师学会去年6月对2个楼盘约10个示范单位进行了初步测量调查,发现当中不少单位的实际面积与售楼书的描述有差异,以其中一个现楼示范单位的客厅为例,售楼书平面图显示客厅长3700毫米,但量到的实际距离只有3670毫米,有约30毫米差异。林烈贤估计,扣除墙壁批荡所造成的差异,以长度存在约1%差异计算,单位面积会有约2%的分别。

  千呎单位售价差20万

  林烈贤说,以现时新楼约一万元的呎价计算,一个实用面积1000呎的单位,若存在2%差异,售价相差20万元,单位若建小了,买家变相多给了20万元,反之就是发展商少收了20万元, “为什么不完善现有条例,保障双方权益呢?”他指出,新的《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虽然对实用面积的规管更严格,当中有条例规定,若物业的量度尺寸增减超过5%,买方有权要求撤销交易,但对于差异不大于5%的差异则未有规定,认为政府可以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

  林烈贤表示,香港测量师学会土地测量组有意研究建议,规定发展商交楼前须覆检单位面积,保障买卖双方权益。他建议政府可参考国内做法,立法规定若落成单位的实际面积与售楼书所示存在3%内的差异,买卖双方须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补足或退回差价,若差异大于3%,买家有主导权,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交易。至于香港的可容许差异百分比定在什么位置,他认为,需要各界一起讨论,亦可以先做一些统计再研究。

  本身是理工大学土地测量及地理资讯学系副教授的香港测量师学会土地测量组理事邓康伟表示,香港的建筑技术基本上可以令楼宇的成品与图则相当一致,误差主要出自品质监控,但现时的法例对消费者买楼的保障不足,小业主很难知道自己买到的单位是否与售楼书的描述一致,若不幸货不对办亦较难追索赔偿,故政府应多做一步,在《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加入要求发展商交楼前覆检单位面积的条文。

  邓康伟又说,建筑设计界使用立体模型展现作品越来越普遍,完善楼宇的数据资讯是发展趋势。发展商交楼前覆检单位面积的花费不多,但可以建立重要的资讯数据库,有助监督楼宇品质,甚至藉此加强品牌效应。

  买方可要求撤销交易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当局共接获1188宗查询及投诉,35宗投诉均未涉实用面积的误差。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表示,现行条例就买方收楼时的物业尺寸与买卖合约出现明显差异提供保障,包括卖方若修改建筑图则需通知买方,若改动后的增减超过5%,买方可要求撤销交易等,而屋宇署会定期巡查建筑地盘,确保建筑按经批准图则建造,发出占用许可证前亦会作最后检查。

  监管局提醒买方,若认为接收的物业有别于售楼书或合约,可向局方投诉,相信现时不同部门各司其职的做法能最有效确保住宅物业符合《建筑物条例》及相关条例。

  地产建设商会则回应指,新的《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生效不足一年,买卖双方均需要时间适应新的监管环境,现时考虑任何改变都是言之尚早。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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