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评论员杨坚
1月21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在北京举行“‘一国两制’与香港《驻军法》研讨会”,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表示,为避免再发生“港独”团体擅自闯入驻港解放军军营事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尽快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是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立即回应: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制订本地相关法律不是特区优先处理事项,“放在眼前的工作,就是做好政改谘询,希望能够在2017年达至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
翌日,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目前无计划无时间表进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出,特区政府工作量大,会优先处理其他工作,但他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是宪政责任,特区政府“不会遗忘”;行政会议非官方成员罗范椒芬称,本届政府事务繁多,《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可留待下一届,甚至再下一届政府处理。除了律政司司长不忘说一句有关立法是宪政责任,特区政府“不会遗忘”,其他人士即使这样如仪式的应付都免了。香港本地反对派及其喉舌就更不必说了,又是一轮攻击《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鼓噪。
故意“妖魔化”廿三条
从2003年下半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受挫至2012年初第四任行政长官竞选,香港本地对待《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两类共四种态度:一类是特区政府,一类是民间,各有两种不同取态。
就政府而言,一种态度是暗地向中央承诺以争取成为或连任行政长官,例如,有人以其曾有的“高民望”做本钱承诺不惜牺牲几十个百分点的民意支持率来完成有关本地立法,争取连任;还有一种态度便是讳莫如深,不主动评论,也不回应外界评论。
就民间而言,反对派及其喉舌是有机会就反对就骂中央,爱国爱港政治团体或社会人士则承认或申明这是特区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但不愿意多说。于是,逐渐地,在香港先是形成一种丑化《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政治氛围,继则由“丑化”恶化为“敌视”,最后,将《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演化成了“妖魔”。
2012年3月中旬,第四任行政长官竞选关键时刻,当9年前《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生死存亡”关头有人在行政会议内部谈话被披露而几乎令选情逆转时,特区政府对待有关立法工作的态度便有两种汇聚成一种:没有人愿意私下对之做承诺,相应地,公开的表态则由迴避变为推託。
我不认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必须作为普选的前提,我同样不认为普选必须先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我更无法理解,根据哪些理由,有关立法工作应当留待下一届甚至再下一届政府。
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心理恐惧的另一面便是对“港独”活动的极其宽容。在1月21日“‘一国两制’与香港《驻军法》研讨会”上,多位讲者都严厉抨击“香港人优先”组织成员去年12月26日手持“港英旗”擅自闯入驻港解放军总部。然而,1月23日,《明报》以《研判港情须客观求真偏离实际将误国害港》为题的社评,批评上述研讨会上多位讲者的言论,“看不到对事态有何积极意义”;“在中央与香港关系之中,驻军与港人关系现状相当不错,得来不易,若因为几名鼓吹港独的极端组织人物的冲闯行为而反应过度,使目前的军民关系出现负面变化,是愚不可及的事。”
须根治对国家主权心病
内地《环球时报》1月22日报道引述“全国港澳研究会了解的情况”,称“香港人优先”成立时有300多人,2013年10月1日到中联办门口示威时发展到1.8万人,2013年11月号称有2.4万人。《明报》不仅在社评中表示“生活在香港的人,并无感受到港独组织已经壮大到与民建联并驾齐驱,难道港人在这方面集体麻木,不肯接受港独组织盘踞香江的事实?”而且,同一天头版引述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前首席顾问刘兆佳称:未听闻全国港澳研究会有做关于“港独”的研究的成员数,以此否定《环球时报》报道。
《明报》社评称:“香港社会对于‘香港人优先’等极端组织,过去确实有点麻痹大意……极端组织成员寥寥可数,所谓主张观点不值一驳,若认真看待,实际上是抬举了他们,传统媒体报道极端组织的动向,聊备一格,其理在此。”而它不惜头版大篇幅为“香港人优先”辩解,不是自打耳光吗?
香港必须根治对待国家主权的心理病症,普选才能落实。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