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帮港出声”召开记者会拆穿反对派以捆绑形式强行推广不符《基本法》方案,志在为发动“佔中”製造藉口。左起周融、冯家彬、马恩国/记者 林少权摄
大公网1月14日讯(记者 冼国强)“真普联”近期硬销包含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的所谓“三轨制”普选行政长官方案,“帮港出声”发起人周融直言,反对派明知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依然以捆绑形式强行推广,显示其根本无心落实普选,而是为发动“佔领中环”行动製造藉口,最终达到搞乱香港,令政改原地踏步的目的。周融强调,摒弃公民提名,才会有普选,又指公民推荐将引发“偷步拉票”,导致“不公平”选举。他吁社会各界相信提名委员会,摆脱“一定要摆我的人进入提名委员会”的心态,建立互信。
周融昨日公布他以个人身份提出的政改方案时表示,“真普联”执意推动公民提名,“似乎有迹象要把公民提名捆绑成泛民不可退让的政改战线”,令“公民提名成为否决政改方案的藉口”,从而将执行“佔中”引发动乱“合理化”。他说,政府将来的方案不会包含无法律基础的公民提名,“真普联”一定会穷追猛打,假借公民提名凝聚反对力量,一旦反对派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便会毫不犹豫地“佔中”,搞乱香港。他亦提醒,公民提名才是真正由小圈子决定,“在香港,只有金主及财团支持的大政党,才有实力玩公民提名这游戏”,因为争取数以万计,甚至10万公民提名,花费是天文数字。
为佔中乱港找藉口
对于有反对派与某些建制派人士指“公民推荐”可以讨论,周融表示不认同。他认为,公民推荐等同参选人在未确立成为候选人前,“预先拉票”,属于“偷步”,是违法的行为,更将直接导致不公平的选举,“参选人早过候选人几个月,便开始铺路、拉票,对循经提名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不公道。”他指出,必须保证香港未来的民主选举是“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一视同仁的”,绝不能允许某些人或团体“靠恶”,或以威胁手段,逼市民放弃上述五项原则。
本身是大律师的“帮港出声”法律小组成员马恩国则从法律角度,分析公民提名的“四宗罪”。他称,首先,《基本法》规定由委员“会”(committee)而非“独立个人”提名,“公民提名”允许公民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名,不仅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须以委员会提名,更催生成千上万行政长官候选人,令选举无法运作。其次,尽管《基本法》第45条没有用“机构提名”,但委员会是一个机构,可昇华成为“机构提名”,强调法律只容许“提名委员会”行使机构提名。
公民提名“四宗罪”
马恩国又指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决定,提名委员会可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的四大界别组成,而现有四大界别中,不包括公民以个人身份加入,“普通市民不属于提名委员会”。最后,他点出公民提名所组成的人士不一定涵盖香港所有阶层、职业、专业、工商及政治社会团体,因此公民提名“构成”的委员会不一定有广泛代表性,既无广泛代表性,就违反了《基本法》第4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