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叶刘淑仪重申,政府在发牌事宜上做的决定是以公众利益为依归
大公网11月10日电 (记者龚学鸣)针对日前通讯事务管理局提交的文件,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指出,上届政府已质疑发三个免费电视牌照的可行性,行会有权不跟从通讯局的建议,亦毋须解释决策原因。她强调,政府在发牌事宜上做的决定是以公众利益为依归,虽然最终成为“丑角”,但作为决策者,当局不能因此放弃在决策上稳健审慎的取态。民建联主席谭耀宗认为若港视方面感到不公,司法覆核不失为一个合法、合理的途径。
发牌决策应稳健审慎
就通讯局日前提交的文件认为,当局应该向三个申请机构派发免费电视牌照,身兼行政会议成员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在接受电视节目访问时指出,上届政府已经质疑通讯局关于可以派发三个牌照的结论,否则当时就会照单全收通讯局的建议,而不会另外再做两份顾问报告。面对有意见质疑行政会议不跟从有关的建议;叶刘淑仪就表示,根据有关的条例,行政会议有权不跟从通讯局的建议,并毋须就有关的决定作出解释。
叶刘淑仪指出,当局已经多发了两个免费电视牌照,相信能够促进本地创意产业的发展并迎合市民的需求。她强调,行政会议除了考虑通讯局的文件外,亦需要以保守稳健的态度去衡量多发牌照对免费电视市场所造成的冲击。她直言:“有不少市民都希望‘敢博’的王维基可以获发牌照。在发牌这件事上,因为我们的稳健和审慎,最终成为了‘丑角’。但我们是决策者,在作出有关的决定时,就是需要稳健和审慎的。”她又认为,相比起引用《特权法》,司法覆核能够更有效地解决有关问题。
行会成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就指出,当局在审批牌照时有机会让3间申请公司申述。由于要顾及整体电视市场稳定性,行会最终决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发牌。罗范椒芬重申,若未来电视市场扩大时,政府会考虑再接受牌照的申请。她又不认同通讯局向立法会呈交文件,是想与行会“割蓆”,认为通讯局只是以事论事。
谭耀宗:行会须全面考虑
民建联主席谭耀宗对通讯局与行政会议在发牌问题上看法不同,并不感到奇怪。他说,行会作出发牌决定,有全面考虑,并根据最新情况决定,通讯局的意见亦是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双方看问题的重点有所不同,因此在发牌问题上出现意见分歧并不奇怪。他续指,行会在全面考虑后,作出“循序渐进”发牌的决定,因此不排除当局日后有机会继续发牌。他认为,若香港电视感到不公道,司法覆核不失为一个合法、合理的途径。
另外,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认为,法例上无规定,行会能够考虑现实的情况而作出自身的决定。他表示现时可做的,是争取政府发放第三个免费电视牌照,而非继续进行港视的“死因研究”。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表示,最好处理事件的方法是透过司法覆核,让法庭作出裁决,解决程序公义的问题;如果无其他人提出,自己会考虑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