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12日讯 亚洲电视股东查懋声与查懋德兄弟日前入禀高等法院,禁制亚视在违反可换股票据条款的情况下,把资产抵押以申请贷款。这是继2010年股权纠纷后,亚视再次捲入股权纠纷。
原诉人查懋声兄弟在入禀状指出,亚视于2008年8月发行的2亿元可换股票据,查氏兄弟是票据持有人,两人要求法庭声明亚视受票据条款第16条约束,亚视不得利用资产作为抵押,特别是申请贷款的抵押。查氏兄弟又申请禁制令,禁止亚视申请贷款时以亚视的资产作抵押。
不过,入禀状未有交代事件的来龙去脉,亦没有交代可换股票据的第16条的内容,案件正排期聆讯。亚视就事件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评。
亚视于2010年引发的股权纠纷,至今仍未解决,台湾商人蔡衍明禁止查氏兄弟向商人王征出售亚视股份而取得的临时禁制令,现时仍然生效,正式的禁制令有待排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