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9月4日讯 记者吴卓峰报道:居住环境欠佳住户包括劏房户,是长远房屋策略咨询文件提出优先照顾的对象群组,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工厦劏房必须取缔,但对于住宅与综合用途大厦的劏房,文件建议透过发牌或业主登记制度规管,杜绝有防火安全及卫生恶劣问题的劏房。消息透露,不排除考虑房屋署日后作为发牌制的执法部门。
长策会顾问研究推算全港约有66900个劏房,当中46%即大约30600个单位缺乏厨房或食水。为优先照顾居住环境欠佳住户包括木屋、寮屋及劏房户等住屋需要,长策督导委员会建议,公屋应继续作为回应有关合资格家庭住屋需要的主途径。张炳良称,兴建公屋需时,当局会加强巡查及执法,打击工厦劏房,对在住宅与综合用途大厦的劏房,就可透过发牌及业主登记制度作监管,改善楼宇安全。
房发牌制可能需要立法,具体执行时也可能需进行冻结住户调查,并可能需安置受执法行动影响而须迁出单位的住户。消息人士称,房署可考虑作为发牌制的执法机构,安置配套方面,根据现行政策,任何人因为执法行动而无家可归,房委会将安排入住收容中心或中转房屋。督导委员会亦在文件提出,可研究在市区合适的临时空置土地,兴建过渡性房屋予有需要人士。
不过,劏房户对有关建议反应冷淡,认为只会令劏房租金大幅上升。黄先生在大角咀租住的50平方呎劏房,月租2400元,他称发牌规管劏房会逼使业主改善楼宇卫生及消防安全等问题,但租客或需承担有关装修费,令居民生活百上加斤。他反对政府以“见缝插针”式增建公屋或过渡性住房,认为会推高楼宇密度,居住环境更恶劣,而且一般人或会对“中年单身”受惠居民作标籤效应,令他们饱受社会压力。
观塘工厦天台劏房户冯先生以月租2000元租住约60呎单位,与妻女同住。他对取缔工厦劏房的建议感到失望,质疑政府一方面透过关爱基金协助工厦劏房户,另一方面打击取缔,令工厦劏房户感到无所适从。他称轮候公屋已近三年,仍未有回音,认为政府对低下阶层的“上楼”承诺势无法兑现。他建议政府尽快安排他们一家搬入公屋,表明不愿搬到居住环境比现时更恶劣的屯门临时收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