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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成员叶刘称不认为陈漏报利益

对于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被指和太太许步明及家人持有古洞北农地,涉嫌在推行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有利益冲突,行政长官办公室回应称,陈茂波已清楚向公众交代事件,强调行政会议有行之有效及严谨的利益申报制度。

  大公网7月23日讯 对于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被指和太太许步明及家人持有古洞北农地,涉嫌在推行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有利益冲突,行政长官办公室回应称,陈茂波已清楚向公众交代事件,强调行政会议有行之有效及严谨的利益申报制度。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说,陈茂波已作多次澄清,希望大家仔细留意相关内容。

  特首办昨日表示,陈茂波已清楚向公众交代事件,而行政会议有严谨的利益申报制度,行之有效,每位行政会议成员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一年,均须填报《行政会议成员每年须登记的个人利益》,申报个人利益。行政会议成员亦须检视行政会议所讨论的事项,是否涉及本人的利益,并在行政会议讨论有关项目前作出申报。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回应事件时称,留意到陈茂波已多次澄清,希望大家仔细留意他解释的内容。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表示,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已就申报制度作出一系列建议,当局已落实了当中的很多部分,剩馀的部分仍在全力落实中,他相信李国能的报告已考虑并平衡了各方不同的意见,因应?报告内容落实建议,是比较好的做法。

  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表示,不知道陈茂波的申报内容,但陈茂波于去年7月上任,9月便向特首报告太太家族公司持有古洞地皮,过去有行会成员拥有多项财务投资,2个月时间未必足够详尽申报,所以不能说陈茂波漏报。她又认为,行会成员必须向特首申报个人及家人实质利益,若行会讨论的项目可能涉及利益冲突,亦应申报。叶太说:“因为任职发展局局长,处理很多土地发展项目,牵涉庞大利益,局长应该用很公开、有很高透明度及很向市民问责的方法,向社会交代是最理想。”

  行政会议成员林健锋称,现时还没有真凭实据指陈茂波是违规,根据惯例,当行会有任何议题涉及利益冲突时,个人只需要在该议题讨论前申报就可以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公职人员在职时要公开多少个人私隐和资料,在任何时间都存在一个平衡问题,因此有关准则需不时修订。他认为官员由私人机构转至政府工作,已经放弃了部分自由和权利,若标准太高会阻碍政治人才加入政府,但同时制度亦要保护公众利益,避免有以权谋私的空间,“这条线不断重新在画,市民的要求亦越来越高,从事公职的人要明白这一点,对自己的要求亦要越来越高。”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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