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重要新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消委会总干事:新例实施后料投诉上升

  大公网7月17日讯 记者杨致珩报道:打击不良营商手法的商品说明条例修订新例本周五生效,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黄凤娴预计,新例实施后,投诉数字会上升,消委会已与负责执法的海关和通讯事务局建立通报机制,转介怀疑违例个案跟进调查。

  黄凤娴昨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消委会去年接获逾2.7万宗投诉中,3760宗与不良营商手法有关,例如利诱式广告宣传、威吓性营业行为等,涉及电讯服务业的已佔了三分之一,其馀主要是美容、健身及旅游等。她形容新例对消费者保障是很大里程碑,打击的六种不良营商手法,也是以往常见的问题,根据往绩估计,新例生效后,消委会收到的投诉和查询数字会上升。

  她称,消委会已增加人手应付预计会增加的投诉与查询,并会加强公众教育。消委会与海关和通讯事务局已建立通报机制,日后会将怀疑违例个案转交跟进,加强打击不良营商手法。

  消委会副总干事徐振景称,由于条例赋予消费者有民事诉讼权,可申请消费者诉讼基金,消委会亦会研究个案,考虑其是否值得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他称一些补习社广告常用字眼例如“拥有最高学歷”、“最受欢迎”等,均有可能涉嫌误导性遗漏,因为并无清晰说明有关导师是全港最受欢迎,抑或只是在补习社最受欢迎。黄凤娴并提醒提供优惠的商户,要列明优惠期限及推出产品的数量,避免触犯条例。

  • 责任编辑:孟浩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