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重要新闻 > 正文

热闻

  • 图片

赔偿额增至72月租值 适用于持牌或登记构筑物

  大公网7月16日讯 政府修订收回发展土地的赔偿,放宽发放特惠津贴及获安置资格,并加大赔偿额,住用登记寮屋逾十年均可获得赔偿,津贴额亦由原本36个月租值,增至72个月租值,但改善措施只适用于持牌或已登记构筑物。措施将适用于昨日起的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

  政府不时因公共工务工程而要收回及清理土地,除根据相应条例对土地持有人补偿外,亦会因应不同情况向受影响的非业权人,例如居住在相关土地上的寮屋居民发放津贴。

  鉴于近年多次的收地安排发现,社会十分关注受影响的非业权人赔偿及安置,发展局建议改善四项特惠津贴的领取资格,并加大津贴额。发展局下周将向立法会提交建议,听取议员意见后,将会在下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措施将适用于今年7月15日起的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

  新安排下,持牌住用建筑物和已登记住用寮屋核准佔用人特惠津贴的申领资格放宽至住用有关房屋十年,津贴额亦由原本36个月租值,增至72个月租值,并按不同的居住年份领取津贴。

  • 责任编辑:孟浩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