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振聪伪造及行使假遗嘱案始末
拒保释即时还押
陈振聪最初在犯人栏内表现紧张,双手放在膝下。当得知罪成后,陈振聪黯然伤神,先是抑身向后,呆望天花板一会,再两度伏在犯人栏。三四分钟后,陈振聪坐正身体,颓然闭目。在旁听席陈的妻子谭妙清全程不断以手巾抹面,而陈的亲友听到结果后都轻声嘆气。
控方指出,陈振聪曾有案底,在1989年时他讹称自己是医生,在广华医院及东华医院执业,以骗取4张信用卡套现9.26万元,留有10项诈骗案底,当年被罚款2万元。控方称,被告非初犯,本案全因被告而起,要求法庭下令被告需支付本案共32日堂费约200万元,以及化验涉案假遗嘱的费用约8万元。
法官麦机智决定,将案件押后至今日听取求情及判刑,另处理堂费事项。基于被告陈振聪已罪成,须即时还押看管。
陪审团商议20小时
资料显示,本案是近年罕见,陪审团要长时间退庭商议达20小时才得出裁决的案件。法律界人士解释,因本案属刑事案件,指控需要达成“毫无合理疑点”,并获陪审团大比数裁定,才可以得出有效判决结果。由于本案涉及大量资料,内容又易出现不同见解,陪审团需要更长时间讨论,因此耗用长时间才能得出裁决结果。
控罪指出,陈振聪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4月8日期间,伪造一份声称是龚如心在2006年10月16日签署的遗嘱。另外陈在2007年4月4日至2010年2月3日,使用该伪造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