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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青年住屋问题 港府角色须更积极

  “四叔”李兆基有意捐地协助解决青年住屋问题,但政府却“交棒”予非牟利机构,其实青年住屋是否一定要由政府牵头推行呢?有规划师认为,在政府强大机器的推动下,项目由修改土地用途到落成需时最快只需4年半,而非牟利机构最乐观也要5年半才完成,一旦遇反对,时间更无法预测,青年住屋项目今日的准受惠者,可能由青年等到中年甚至老年。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委员认为,若要落实青年住屋,须有政府参与角色。

  资深规划师陈剑安昨日接受查询时表示,发展商计划捐出的农地须更改土地用途才能兴建住宅,若由一个非牟利机构负责项目,“时间上肯定无?数”。因为接手的机构若要提出更改土地用途申请,必须进行资料整理、规划研究、咨询不同政府部门等前期工作,至少较政府申请更改规划延期6至9个月。

  陈剑安预计,更改土地用途等前期工作需时大约1年半,建屋期大约3年,若由政府负责项目,最快4年半可有住宅落成,而非牟利机构最乐观可5年半内完成,但若遇上溶洞地质结构、有人反对更改土地用途等阻碍,住宅的落成时间则无法预测,“别说等到中年,等到老年都搞唔掂”。他强调,政府即使不参与建屋,也必须参与规划,配合地区的日后整体发展。

  事实上,翻查资料显示,以恒地计划在南生围发展低密度住宅为例,恒地在1992年向城规会递交发展申请,但审批过程困难重重,多次被否决发展计划,时至20年后的今日,计划仍有司法覆核官司在身,未能展开。“四叔”昨晚在新闻行政人员协会晚宴发言时,也不忘就这事呻苦。

  长策会委员兼公屋联会主席王坤指,捐地建屋是为市民谋福祉,政府应该要担当一定的角色,例如协助项目搞好基建,提供协助。

  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委员蔡涯棉表示,贊成由建屋经验丰富的房协负责捐地的建屋项目,不担心房协的建屋速度不及政府,但认为政府要有政策安排落成后的房屋分配等问题。他说,要落实发展商兴建青年住屋的意愿,政府需在政策上配合,例如免补地价安排,而一旦免补地价则涉及公帑资助问题,要考虑与现时资助房屋的衔接,不能只允许年轻人申请有关房屋,故政府要就年轻人优先申请、定价、补价等安排制定相关政策。

  • 责任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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