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毓民焚烧《基本法》表达不满
香港《成报》报道,立法会议员在宣誓时承诺拥护《基本法》,但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昨天率领示威者在“七一”游行期间在街上公然焚烧《基本法》。立法会议员兼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接受《成报》访问表示,黄毓民的行为,是煽动民众不接受“一国两制”;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就指出可以用“行为不检”的理由而罢免其立法会职务。
可被罢免立会职务在昨天游行期间,论政团体“热血公民”在位于湾仔芬域街的街站进行示威。
期间,“热血公民”成员黄洋达及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发表讲话, 同时,“热血公民”的“教徒”准备烧烤炉及化宝盆。讲话完毕后,黄毓民将《基本法》撕毁并焚烧,以表示要有“真普选”,便要与政府从新立约,认为市民有权修订基本法,推动全民制宪。及后,由黄洋达及其他教徒接力,继续烧毁。最后,黄洋达声称准备不足,故只可焚烧约10本《基本法》。
立法会议员兼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接受《成报》访问,指《基本法》为香港的法律,地方的宪法,并是落实香港回归,奉行“一国两制”的证明。但黄毓民就将《基本法》焚烧,令人质疑他是不接受地方宪制,不遵守法律,并且是煽动群众,不接受“一国两制”,对政制发展有影响。
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就指出黄毓民的行为虽不属违法,但作为议员在宣誓时承诺拥护《基本法》,故可用“行为不检”的理由而罢免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