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6月14日讯 因商交所案辞去所有公职的张震远,昨入禀控告李鹏飞于电台节目的言论涉及诽谤,在要求对方道歉无果下,要求法庭禁制刊登或广播李鹏飞的有关言论,并要求李赔偿损失。
入禀状称,张震远为本地的知名政治人物,且曾任行政会议成员及市建局主席,而李鹏飞5月23日在港台节目《议事论事》中涉及张的言论,构成诽谤,使张的名誉严重受损、感到焦虑和尴尬。
张曾于6月5日发律师信要求李鹏飞就言论作出道歉,但遭拒绝,于是要求法庭颁令禁制有关的“失实言论”再被刊登或广播;另李鹏飞的言论乃意图使张震远名誉受损,因此向李追讨损失。
此外,香港数码港管理公司昨入禀高院,指由张震远担任主席的商交所由去年3月至今年5月未有交租,连同杂费拖欠700.2万元,要求法庭下令商交所迁出该租务单位,并立即清还租金及赔偿其他一切损失。
入禀状称,商交所于2011年5月租用数码港3期6楼的608室,每月租金859,309元、管理费(包括水电、电话费)286,436元,惟商交所自去年3月至今年5月共14个月没有缴付租金,只曾在今年6月付了100多万元款项,管理公司3度发信催交也不得要领,遂入禀高院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