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审视08及09年发生、呈交死因裁判法院238宗儿童死亡个案,当中三成四即82宗属非死于自然,26宗为自杀个案,有近七成为15至17岁青少年,最年幼只有9岁。在自杀方式方面,19宗属从高处堕下、4宗为自缢,馀下则为气体中毒及滥用药物。
吁同学及时通知成人
委员会小组召集人熊思方表示,儿童自杀主要因为学业及家庭问题,亦有小部分与精神健康及滥用药物有关。他指,个案中有五分之一在自杀前并无上学,八成个案更在自杀前曾尝试自杀不遂、留下遗书及向朋友透露受到困扰等。他指,有个案因追求完美,当遇上少少挫折便冲动自杀,提醒儿童“学业100分、操行A+,并不等如人生所有”,应珍惜生命。
主席梁乃江亦建议,家长避免向儿童提出过高或不切实际的期望,因朋辈间相处时间较长,如发觉身边同学朋友有自杀念头,“唔好再讲义气”,要通知成年人及适当的人士。委员会并提出二十一项预防儿童死亡的建议,包括于校内设机制,及早识别高危学生,加强对学生的支援等。
不乏亲子“同归于尽”
报告另又发现,非自然死亡个案中,有18宗为儿童受袭击致死,较06及07年增加7宗。当中13宗个案的施虐者为儿童的父母,包括寻死父母与子女“同归于尽”。小组召集人许宗盛提醒,子女并非父母的物品,他们有自己的生存价值,父母没有权夺去子女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