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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终院驳回外佣居港权上诉 30万外佣不享居港权/网络图片 大公网3月25日讯 今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外佣居港权上诉,由于是终极裁决,超过30万外佣将不会享有居港权。至于政府要求终审法院提请人大释法,法院认为无需要。 牵连司法独立与“双非儿童”两大议题的外佣居港权案,终审法院驳回外佣上诉,即外佣没有居港权。 终审法院今早就这宗备受瞩目的案件颁下判辞。而对於政府要求终审法院提请人大释法,法院则认为无需要而拒绝。 终院今年2月底开庭审讯4天,审理两名在港居住满7年菲律宾籍人士争取居港权的上诉理据。 案件结果原只牵涉逾12万名在港外籍人士,包括大部分来港打“住家工”的外佣。但律政司审早前出招,建议终审法院提请人大常委释法,把父母非港人但在港出生的双非儿童“拖落水”。 早上10时,终审法院会就外佣居港权案作出裁决。今日聆讯的重点是,终审法院会否应律政司要求,考虑向人大常委寻求澄清,究竟1996年基本法筹委会的一份意见,对香港法院有否约束力。 终院5名法官包括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陈兆恺及李义、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及梅师贤爵士,居港权案上月经过一连三日审讯。代表 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律师彭力克要求终院提呈人大释法,以厘清1999年就居港权问题的释法中,筹委会对有关双非及外佣居港的意见;若终院拒绝上呈,裁决结果则只会影响20多万外佣申请居港的权利。 案中外佣1986年来港,2008年向入境处申请成为永久居民被拒,她之後申请司法覆核指《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有关通常居港满7年规定。高院前年判她胜诉,但上诉庭去年3月裁定政府上诉得直。案件终上诉至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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