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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网1月21日讯 红油在香港的正式名称是“工业用免税柴油”,港府为支持工业和渔业多年来均豁免其柴油税,为易於区别工业用免税柴油和车用需徵税柴油,会在前者添加红色素,故俗称为红油。工厂使用的红油会直接向进口油商订购,船用的免税柴油则由政府指定的油趸船出售,油趸船停泊位置由政府指定,类似陆地上的油站。 香港的红油质量等同内地“0号柴油”,按目前内地价格每公升约9港元,而香港红油每公升约8港元,若以吨计,两地同质量柴油便存在约1200元差价。 香港法例并无直接针对海上红油走私罪行,而是透过《商船法例》的“安全”及“防止油类污染”条例加以限制,规定非“油轮”不得运载大量红油,如违例者是香港船只,则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若是内地领牌船只则会禁止离境,直至卸下超量的红油,日後该船将禁止进入香港水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