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佔领中环行动秘书处义工陈玉峰的胞弟陈白山,涉嫌在2014年9月29日拳打警长,被控袭警及未有出示身份证共两罪。被告陈白山昨日就控罪出庭自辩,反指自己当日被20名警员包围及围殴,最后被强行拉入警车内再打。裁判官听取被告自辩后,决定案件押后至下星期二裁决。
控方案情指,被告陈白山(24岁)在去年佔领行动开始后第二日,在金钟龙和道与在场警员有口角。当时,被告投诉泊在路旁的警车未有依法停车熄匙。本案事主警长黄乐上前了解情况,并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被告未有服从,更突然失控出拳打向黄乐胸部,同时大叫“用刀捅你都得”。事后,其他在场警员制服被告归案。验伤时发现,黄乐胸口瘀伤。被告左眼及胸口等多处亦有瘀伤。
早前东区裁判法院听取控方举证后,裁定控方表证成立。被告陈白山昨日上庭自辩,称自己曾有袭警案底,因此明白自己稍有动作,即会再被控袭警。当日他作出投诉后,警长黄乐即时召唤同袍前来,之后他被近20名警员围殴达四至五分钟,最后被拖入警车内,再被六至七名警员殴打。
辩方另外传召一名曾与被告同行的19岁陈姓青年作辩方证人。陈姓青年陈述当日情况,称当日路过龙和道时,不曾挑衅在场警员。及后警员包围被告时,他曾尝试拍录过程,但即被警员阻止及驱离现场。
裁判官称控辩双方都完成举证,因分析证供需时,决定押后案件至5月19日裁决。被告因在本案审讯期间未有如期报到,违反保释条件,故须还押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