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有线斩人男认罪候判

  【大公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去年九月一名青年因未能中止有线服务,持双刀闯入有线电视大楼,斩伤一名保安员。涉事青年吴仕文昨日在区域法院,突承认蓄意伤人及管有违禁武器等共三项罪名。法官林嘉欣决定先取被告精神科报告,以及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报告,押后至4月27日宣判。

  现年20岁学生吴仕文,在2014年9月22日手执军刀及蝴蝶刀,闯入位于荃湾的有线电视大楼,斩伤保安员曾光明,事后被控以一项蓄意伤人及二项管有违禁武器罪名。

  案情指,被告母亲在2007年起签下合约收看有线电视,至2014年8月其母亲因不满有线服务,决定中止有线服务。被告及其母曾多次透过电话申请终止合约不果,并被有线追收618元逾期费用。

  至2014年9月22日,被告亲身到有线电视大楼申请终止合约,但被告被有线职员安排至一间有电话的房间内。职员指示被告可继续透过电话申请终止合约。被告在该房间内逗留近35分钟后,突然持双刀离开房间,扬言要找有线主席吴天海,期间不断向职员查问吴天海位置。本案事主保安员曾光明,见被告神色有异,并阻止被告前行。被告突然发难斩伤事主。之后,被告游走至大厦梯间,又在梯间墙上写下血书:“吴天海有报应”。最后,被告为到场警员所制服。

  昨日辩方求情指,被告来自单亲家庭。当日被告犯案用的刀具从网上购得,但有关刀具并非专门买来犯案。被告在职训局修读机械工程,因出于好奇心,购入刀具。辩方又呈上被告班主任、同学等人的求情信,指被告本质不坏,在校内是模范生。事发后,被告因伤人而内疚,出现自杀倾向。

  辩方强调被告当日犯案主因,是被告无法直接与有线职员沟通,只能透过电话与职员对话,才令他情绪失控。被告并非一心到有线电视大楼内犯事。法官林嘉欣决定先取多份报告,以进一步了解被告背景,押后至4月27日再判刑。

责任编辑:大公网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