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袋费三日发11警告

      大公网4月5日讯综合报道:第二阶段胶袋收费实行首三日,当局共向商户发出11宗口头警告,主要是商户在售卖非新鲜或气密食品时,主动向顾客免费派发胶袋。对于有商户收取胶袋费高达五元,甚至规定顾客购买豁免食物而索取的胶袋亦要付费,环境局局长黄锦星认为这是商业考虑,强调最重要是买卖双方交易时要有清晰信息,让顾客可以有所取捨。

  黄锦星昨日出席一个电视台节目,讲解近日扩展的胶袋收费机制,以及电力市场的未来发展。他指出,全面扩大塑胶购物袋收费的目标,是要减少市民滥用胶袋的情况,滥用胶袋不单要付出金钱成本,亦要付出生态环境代价,例如对堆填区产生压力。他重申,胶袋收费不是为钱、达至商业目的,而是在于教育市民注重环保。

  对于市面胶袋价格不一,黄锦星指出二○○九年实施第一阶段徵费时,法例已规定胶袋费为“不少于五毫”,今次是沿用上次做法。他留意到近日有个别商户就胶袋费收取高于五毫,强调有关价格应由市场决定,最重要是商户需向顾客提供清晰信息,让消费者可以选择。报贩将报纸减价并非旨在逃避胶袋收费,而是吸引顾客光顾,不认为减价是为了抵销胶袋费,强调这情况不算违法。

责任编辑:杨惟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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