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方在开案陈词指,本案首被告周凯亮(中)筹划杀父母历时半年
大公网2月24日讯(记者 梁康然) 大角咀逆子弑亲碎尸案昨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法庭选出四男五女的九人陪审团。控方在开案陈词指,本案首被告周凯亮筹划杀父母历时半年,行凶后首被告曾以微波炉烹尸及腌尸收藏父母尸首,企图伪造父母失踪假象,以等待“失踪七年后即法律上死亡”,谋取父亲遗产。
本案被告分别为周凯亮(29岁)及谢臻麒(35岁),两人分别被控于2013年3月1日谋杀周荣基(65岁)及萧月儿(62岁),及阻止合法处理尸体罪共两罪。两人一同否认谋杀罪,但承认阻止合法处理尸体罪名。周凯亮曾经承认误杀,但不获控方接纳。主审本案的暂委法官司徒冕透露,案中多项案情已获控辩双方同意,可缩短审讯期,预计案件审讯需时二十天。
次被告曾称一人杀一个
控方开案陈词指,在事发日首被告周凯亮向父母周荣基、萧月儿讹称,迁居至大角咀一板间房,要求父母前往板间房协助清洁。死者抵达现场后即被杀害及肢解,尸体被放入三个内有大量盐巴的胶盒中,死者头颅则分置在两个雪柜内。法医检尸后指,相信两名死者遗体曾被微波炉烹煮,才被放入胶盒中。
被告周凯亮在警诫口供内曾承认杀人,更称早在2012年10月起已计划杀害父母。首被告表示因工作及前途问题,时与父母争吵,双方关系转差。在行凶后,首被告曾把部分残肢弃置到海中;而次被告谢臻麒亦否认谋杀罪,他受查后一度获释,但他曾自首,在警诫口供称与首被告“一人杀一个”合力杀死本案死者。
案发现场的板间房,本来是次被告居所,但次被告曾向周凯亮表示,如有需要可腾空房间供周凯亮和女友交欢。但首被告就用作行凶及藏尸场所。而首被告曾在2013年3月报称跌倒致伤,前往玛丽医院求医。不过,控方相信当日伤势是行凶遭反抗造成。
指首被告为获遗产杀人
控方指,首被告周凯亮曾否认“谋财害命”。不过控方调查所得,在死者身故后首被告曾用电脑检视父母的银行、信用卡、股票户口等财务资料。由于被告录口供时曾向警方表示,知道如子女杀死父母,子女将不会获得遗产。而首被告曾高调受访,及在社交平台发起搜寻失踪父母活动,因此控方相信本案被告为获得死者财产,因此设计出杀人藏尸计划,期望无人追查到死者下落,制造失踪假象,以合理地获得死者财产。
据资料显示,在2013年3月14日有报章报道指,首被告发现死者突然失踪,又称家中不见了死者的回乡证,思疑死者前往内地后失踪,呼吁社会各界协助找回死者。入境处回应传媒查询后表示无两名死者的出境纪录。其后,警方介入调查,于2013年3月15日在案发现场大角咀一板间房内,发现两名死者的头颅及残肢。同日拘捕本案两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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