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须由中午12时起计的14天内,根据命令指明的方式,回收所供应的受影响食物,然后加以处置。
食安中心表示,经调查发现本港有商户曾进口“正义”和“顶新”的猪油,并接获台湾当局通知,有6种用“正义”生产的劣质油脂製成的食品,曾经进口本港。食环署因应最新资料,有理由相信“正义”及“顶新”的油脂製品,很可能不适宜供人食用,因此发出命令,确保有关产品不会在本港市场继续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