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0月11日讯 前发展局局长麦齐光与前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串谋诈骗租金津贴案,昨日上诉庭先后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认为需时考虑双方理据,决定押后裁决,结果择日颁布。被告麦齐光、曾景文昨日均有出庭,离庭时麦齐光回应传媒提问,称自己不懂法律,将会以平常心面对裁决结果。
控方昨日陈词反驳辩方上诉理据,指当日原审法官虽然未有证据证明被告2人买楼的资金来源,但被告2人亦无法律文件证明2人确曾交转物业业权,认为原审法官按照其他证据,足以显示2人假装达成交换物业协议,讹称租用他人物业,涉及财务利益。上诉庭法官决定押后裁决。
昨日麦齐光离庭时表示目前在港大教书,虽然获支薪金,但考虑退还。而曾景文则以微笑挥手回应记者,未有回答提问。
被告2人在2013年于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诈骗租金津贴56万元罪成,同被判入狱8个月,缓刑2年。案情指,被告2人在1985年至90年间,虚报租住他人单位向政府申请租金津贴,涉案单位的业主却是被告2人。事件被揭发后,2人已共向政府赔偿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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