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交换生宿舍种大麻获准自签守行为

  据香港电台报导,一名香港大学交换生涉嫌于本年3月至4月26日期间,在宿舍露台种植大麻,被控栽植大麻罪,案件今早在东区法院再提堂。

  控方表示,考虑到21岁的被告欧阳梓丰仍在学、没有案底,相关植物仍在生长阶段,且没有证据显示有商业用途,所以申请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被告其后获准以1000元自签守行为12个月。裁判官指出,被告非常幸运,告诫他要好好珍惜今次机会。

  案情指,被告在本年3月至4月,参与宿舍导师所举办的有机种植计划,在宿舍李兆基堂的露台上种植大麻,其后被导师发现,通知舍监后报警。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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