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社会聚焦 > 社会聚焦文字 > 正文

热闻

  • 图片

iPhone锁机案 通讯局上诉驳回

苹果2年前推出iPhone5手机时,为CSL、3香港、数码通三家流动网络商出售的iPhone5装有“用户识别卡密码锁”,以阻止手机连接香港电讯(母公司为电讯盈科PCCW)的4GLTE网络,香港电讯于是向通讯局作出竞争投诉,要求通讯局发出即时指示,令苹果和三家流动网络商不得在香港供应苹果装置。

  大公网7月29日讯 苹果2年前推出iPhone5手机时,为CSL、3香港、数码通三家流动网络商出售的iPhone5装有“用户识别卡密码锁”,以阻止手机 连接香港电讯(母公司为电讯盈科PCCW)的4GLTE网络,香港电讯于是向通讯局作出竞争投诉,要求通讯局发出即时指示,令苹果和三家流动网络商不得在香港供应苹果装置。

  之后,香港电讯又以通讯办于2013年的2封来信向电讯(竞争条文)竞争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要求委员会“紧急指示”通讯局,令苹果立即移除该密码锁及不得进口附有密码锁的苹果装置,但委员会其后裁定其没有管辖权就香港电讯上诉进行聆讯。香港电讯于是向法庭提出上诉,法庭最后推翻竞争上诉委员会的决定,认为通讯办向香港电讯的发信,等同通讯办确实关乎《电讯条例》的竞争条文,竞争上诉委员会亦具有管辖权审理上诉。

  通讯局于是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但昨日被驳回。通讯局表示小心研究终院上诉委员会的决定。通讯办6月根据香港电讯提供的资料展开初步查讯,最终通讯局得出结论,认为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苹果或三家流动网络商涉及反竞争行为,违反《电讯条例》的竞争条文,个案亦因而结束,没有继续展开调查,而终院昨日的决定并不影响这个决定。

  • 责任编辑:孟浩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