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香港在线 > 社会聚焦 > 社会聚焦文字 > 正文

热闻

  • 图片

许仕仁贪污案 首名证人作供

  许仕仁涉贪案下午传召首名证人作供。首名证人行会秘书黄洁怡供称,主要负责将行会每周二开会文件分发给各出席成员,及记录会议内容。

  黄指各行政会议成员必须在每次讨论议程前申报个人有否涉及利益,因成员须不偏不倚及公正地提供个人意见,有时涉及直接利益,该行会成员须避席。

  此外,行会成员亦须每年更新申报利益,但制度有赖成员自己的申报,但一切申报内容均在行会秘书处网页查到。

  黄指成员申报收到礼物超过港币2000元均要申报。黄并指,行会成员须在讨论某议程前,主动提出个人涉及的利益申报,再由特首决定该成员须否避席。而避席的成员不会获得有关会议文件。

  控方今午先向陪审员读出6名在政府公务员事务科工作人员的书面供词,交待许仕仁于70年9月1日加入政府工作至2001年离职。公务员在职期间都获得公务员守则文件,内容提及若涉及公职的利益冲突都属违法,触犯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行。

  控方指根据纪录,许仕仁于87年4月入住政府宿舍,直至2003年2月交出宿舍,而许氏夫妇于99年1月至11年10月均享有政府发出的长俸。

  控方读出特首办首席秘书谭伟源的书面供词,内容指出政府规定,主要官员绝不能把政府机密资料洩露予任何人。

  控方又指主要官员离职后1年内,绝不能受聘于商业机构。控方指,政府官员须要每两周向特首办申报在职期间收到的一切礼物,或任何形式的收益。

  • 责任编辑:达杨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