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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拒梅艷芳母索百万买车聘司机

  被颁布破产、已故天后梅艷芳母亲覃美金(梅妈),继2月获判得每月4万8元生活费,并需由信託基金抽取每月10万还款。

  上月中梅妈再向法院作申请,声称于电车下车时跌倒,致小腿骨骨折,留院17天并需暂坐轮椅,要求一百万作医疗费,当中包括购置七人车、聘请司机及再聘请多一位全职看护。

  法官认为她非永久性坐轮椅,本身亦有多一位看护,加上她亦可乘计程车出入,终拒绝申请。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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