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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任劝喻无实权

为确保建造业地盘职业安全,法例规定凡聘用超过100人的建筑地盘,即要僱用一名註册安全主任,少于百人的地盘,承建商仍需要就工人的工作安全负起最终责任,必须敦促工地管理人员监督的进行及工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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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严钢盛表示,註册安全主任的角色犹如顾问,其建议承建商可听可不听

  为确保建造业地盘职业安全,法例规定凡聘用超过100人的建筑地盘,即要僱用一名註册安全主任,少于百人的地盘,承建商仍需要就工人的工作安全负起最终责任,必须敦促工地管理人员监督的进行及工人的表现。但据业界反映,由于安全主任受聘于承建商,且工作性质如同顾问,承建商有权不接受建议,令地盘职安问题出现“灰色地带”。

  劳工处资料显示,现时香港约有1500名註册地盘安全主任,负责向承建商提供工地职安健措施、订定安全守则及标准。建造业总工会职业安全委员会主任严钢盛表示,理论上安全主任肩负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为承建商订立施工安全守则、适时检验机械设备、工人职安训练、风险评估、发生意外时撰写报告及改善建议等。

  他续说,安全主任会在地盘开工前,会与各判头举行会议,交代工人数目、使用何种机器、物料(如风煤樽)及使用方法等;施工期间则会每天返回地盘,巡查工友有否遵守安全守则,如无戴安全帽、安全带即会劝喻他们佩戴;若涉及特别工序,安全主任更会严格执行,像高空工作便是安全主任特别关注的环节,像工人上吊船施工,安全主任会要求他们先写下工作细节,包括用何种方法搬货、上料、安装及会使用什么工具等。若工人阳奉阴违,安全主任可按受聘时承建商赋予的权力,向违规判头提出终止合约。

  虽然安全主任有如此职责和权力,但实际执行时却仍有困难,严钢盛说:“若安全主任提出终止分判商合约,大判为赶时完工,有时会反问:‘炒?佢?,找谁起货呀?’如此之下,便要承建商介入事件,但由于安全主任的工作性质如同顾问,他们向承建商提出建议,但承建商可能有其他考虑,不採取建议措施,安全主任亦无可奈何。”

  严坦言,现行的工作指引下,地盘安全主任与承建商、判头及工人都需要时间磨合,但无论如何,工友必须注意安全。曾处理不少工伤意外个案善后的他,不无感慨地说:“意外一旦发生,不单涉及个人,还会伤害到家人,甚至增加社会福利和医疗系统的压力,工友必须小心,切勿因贪快而招来意外。”

  •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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