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冠球会伯明翰前班主杨家诚洗黑钱7.2亿的案件,区域法院原定早上判刑,但法官需要时间考虑,押后至下午。
辩方求情时说,案件并非复杂洗黑钱案件,被告没有使用离岸户口等手法,又说涉案的5个户口都属于被告和其父亲,认为是单一目的和单一操作,希望法官判刑时,将5项控罪一并考虑,同期执行。
辩方又说,被告的父亲在调查期间过身,因为被告不能离港,所以不能返回内地奔丧。
54岁的杨家诚被控于01至07年间,利用自己和父亲名下的5个银行户口,处理7亿2千1百万元犯罪得益,区域法院早前裁定,杨家诚涉及的5项洗黑钱罪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