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警方已就处理自动柜员机拾获现金指引及程序展开检讨
大公网2月21日讯 记者陈卓康报道:拾金不昧交回警署竟被“好人当贼办”?好心夫妇在柜员机拾到1900元后交给警署,3个月后无人认领后获得款项,但另一警署收到失主报案后未有配对个案,探员随后又以涉嫌盗窃盘问夫妇。监警会建议警方改善现行指引,防止出现类似尴尬场面,警方认同指引有改善空间,正在检讨相关程序。
两警署电脑资料未配对
监警会昨日公布未经举报但证明属实的1宗个案,有夫妇2009年使用提款机时,发现之前的使用者遗下1900元未取,便将款项交到就近的跑马地警署,3个月后,款项无人认领而依例拨归该对夫妇所有。不过,原来失主早于失钱数星期后到湾仔警署报案,但2所警署的电脑系统未有将2案配对,以致湾仔警署警员循银行资料追查到该夫妇时,以涉及“盗窃”盘问2人。该夫妇随后投诉警察疏忽职守及程序不当,批评警员没有清楚解释查问原因、案件性质及他们的责任。
该夫妇其后主动撤销投诉,并将1900元交还失主,但警方投诉警察课继续调查后认为,跑马地警署报案室警长作为接收失款的一方,有责任向银行确认寻找失主,但他未有仔细调查,便于3个月后将款项交予拾获人,实属疏忽职守。
监警会副秘书长梅达明表示,自从警方规定警署人员必须向银行确认柜员机失款,监警会建议拾获者或失主到全港任何一间警署报案,该案应交回柜员机所属的警区警署跟进。监警会与警方均认同,柜员机所拾获金钱是有主之物,性质有别于随街拾获的财物。
警方承认处理同类事件上欠缺足够指引,同意现行处理自动柜员机拾获现金指引及程序有改善空间,现时已就相关程序展开检讨,投诉警察课会就程序检讨的进展通知监警会。据了解,不同警区及警署的电脑系统匹配案件,技术上有困难,如统一系统耗费巨大,因此现时先从检讨指引?手。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昨日承认,程序有失误,监管处处长现时正跟进有关投诉,如程序有需要改善会提出建议。
警方承认程序不合时宜
消息指出,类似投诉个案还有不少正在处理中,有拾获者经3个月限期后获得失物后,1年后竟有警员登门以涉嫌盗窃要求调查,拾获者反而要向警员出示警方发出的接收失物文件,造成不愉快及尴尬场面。根据《警察程序手册》,拾获财物如3个月内无人认领,警方会将财物交给拾获者,而价值超过5000元的失物,拾获者要在一份中文及一份英文报章登广告,待一段时间后无人认领才归拾获者,据称,警方内部亦同意程序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