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表示,已接获无线电视的通知,将终止其于6个发射站所涉之两份租约事宜,公司将与无线电视展开新租约的磋商,以便共享该等发射站的场地与设施。若有需要时,公司会要求通讯事务管理局给予协助。
根据《电讯条例》规定,通讯管理局可指示某持牌人与另一持牌人协调和合作,为公众利益而共用设施。
港视强调,租约终止不对现行业务计划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并且已经有技术解决方案,确保流动电视服务有足够覆盖,并且有信心于7月1日前后推出流动电视服务及传送多媒体内容。
莫乃光促通讯局介入
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说,无綫可根据合约,有权作出今次决定,但认为通讯事务管理局亦应尽快介入事件,因相关传送技术受电讯法例监管,如供应商不愿分享电讯器材及管道,通讯局有权介入,要求无綫电视暂缓落实终止出租发射站的决定,或维持现有情况直至有裁决为止。
莫乃光预计,事件对港视在7月1日启播有一定影响,可能提供的服务覆盖有限、质素亦较差,服务将打折扣。至于港视能否自行兴建发射站,他指出,由于涉及规划、谘询地区、兴建亦需时,要赶及今年7月启播,有一定困难。
而香港电视网络今早开市不足半小时突然停牌,停牌前股价下跌3%至3.27元。下午恢復股份买卖,股价跌幅收窄,最新报3.37元,微跌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