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家争产案,霍震宇(右)要求重开争产官司被高等法院驳回,裁定霍震寰(右)胜诉。
大公网讯 综合媒体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争产案,长房三子霍震宇要求重开争产官司,被高等法院驳回,裁定霍震宇应早在争产案和解商议中清楚知道南沙项目的回购权已失效,故事件中不存在隐瞒的说法。霍家后人要按先前订下的和解协议分配遗产。
高院法官潘兆初裁定,长房次子霍震寰胜诉,下令搁置重开争产案,法官在64页判词中,对霍震宇的指控提出十三点质疑。
争产案的其中一个最大争议,是霍震宇指二哥霍震寰作为遗产执行人,隐瞒南沙发展项目的权益,令遗产分配不公,质疑他与大哥霍震霆违反和解协议。
不知南沙股权纯属个人问题
法官表示,霍震宇指他在签和解协议之前,对南沙股权的事不知情,这只是他自己的问题。他当时并无留意与股权相关的文件,又不信任二哥,才提出质疑。判词又指,霍震宇委託毕马威会计师行调查遗产分配,但得出的结果,不能证实霍震霆和霍震寰违反协议,指控完全无依据。
法官又指,霍震宇如果认为二哥执行遗嘱时处理不公平,可以另行追讨损失,但不应该挑战他的执行人资格,又指霍家成员如果就协议有争拗,应该尽力解决,因此裁定维持前年订立的和解协议,并继续由霍震寰担任遗产执行人。
法官并下令各方须在三个月后向法庭呈交执行和解协议的进度报告。至于讼费方面,让各方在4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庭陈词。
霍家成员没有到庭,由律师代表领取判词。大哥霍震霆的律师指满意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