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石丹理(右二)指“验毒助康复计划”第二阶段公众咨询会探讨细节,将于明年提交立法会审议。/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陈卓康】“验毒助康复计划”首阶段咨询下月底结束,如何跟进被验出吸毒的当事人,仍存重大争议。禁毒常务委员会主席石丹理透露,明年第2阶段咨询将推出具体的方案,包括较温和的“警司警诫”、直接进入司法及惩教程序的“感化方案”,以及成立法定委员会并赋予执法权力跟进个案的“半司法方案”。石丹理指出,公众普遍认同验毒的大方向,盼理性讨论细节,明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
禁毒常务委员会主席石丹理教授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验毒助康复计划”首阶段咨询将于1月24日届满,咨询意见整体正面,多数意见认为计划值得考虑,同意验毒的理念及大原则,委员会综合意见后,第2阶段的公众咨询会探讨细节,明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
警司面见助重归正途
如何跟进被验出对毒品呈阳性反应的当事人,是执行验毒计划需要克服的最大难题,石丹理指出,吸毒已触犯现行《危险药物条例》,方案无论如何都涉及需要修改法例,但执法与康复二者,要待公众讨论。他说,委员会近期讨论方案雏形,其中之一是“警司警诫”,由警司面见当事人及家人,帮助立心改过不想留案底的年轻人。他补充说,但有意见认为力度太低,当事人可能在警司面前“避重就轻”,“扮乖之后曳番都无佢符”,即使后来再发现吸毒,警方亦不能再控告。
违感化令或交回法庭
另一个是较严厉的“感化方案”,验出吸毒即时起诉进入司法及惩教程序,如当事人行差踏错违反“感化令”,感化官有权将个案交回法庭,但坏处是造成“寒蝉效应”,令隐蔽吸毒问题进一步恶化,亦可能违背验毒?重康复的出发点,如不起诉初犯者,要考虑是否“有法不依”冲击法治。咨询文件亦提出,如只给予年轻人一次机会,令青少年误以为“第一次吸毒有免死金牌”。
石丹理指出,委员会不希望采用惩罚方式,但同时要令当事人负上一定责任,相信中间落墨的方案较为公众接受。有委员提出“半司法”式的混合方案,建议设立法定的独立专责委员会,虽然没有司法裁判权,但由专人跟进个案,赋予某程度执行权力,例如“半年后验尿发现有食番,采取一定措施协助戒毒,甚至提供自愿被起诉的选择”。
半司法式由专人跟进
他强调,委员会现时仍在收集及总结意见,最终会交出单一方案,抑或多个方案供公众讨论,现时仍是言之尚早,但他相信,在公众同意验毒的大原则及大方向的基础上,验毒有望循序渐进推行。
被问到是否有信心法案最终获立法会通过,他表示所有政党派别均未就计划表态,相信他们要“睇定?”以免“上错船”,亦不希望最终为求计划成功上马,要动员组成“支持大联盟”,以免加深社会对立局面。他又指,咨询期间部分人以不友善的态度表达意见,不希望见到太激进方式表达意见,意气之争对事情没有帮助,呼吁公众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