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药业商联盟指出,当局要求药房营业期间需要有注册药剂师在场,执行上有困难。(崔蔚恩摄)
政府建议修订规管药剂制品条例,药业商联盟主席罗俊昌指出,当局要求药房营业期间需要有注册药剂师在场,执行上有困难。他说,如要满足要求,每间药房须聘请两名药剂师轮班,导致经营成本增加,货品可能要加价一倍,最终转嫁消费者,小本经营的药房更难营运。
罗俊昌又说,根据建议,政府亦要求药房配药部关门后,不能经营配药以外的零售服务,他担心会对市民造成不便。
香港执业药剂师协会会长郑绮雯说,现行法例要求,药房三分二营业时间要有药剂师在场,她认为可因应社区需要,调节药剂师驻场时间,无须全程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