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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物业管理业监管局” 物业管理公司须领牌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时有纠纷,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表示,将会成立“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负责就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建立强制的发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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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曾德成(右二)在地方行政高峰会透露,将会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领牌/本报记者杜汉生摄

  【记者吴维思报道】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时有纠纷,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表示,将会成立“物业管理业监管局”,负责就物业管理公司和从业员建立强制的发牌制度。

  地方行政高峰会第4场以“大厦管理及维修”为题。曾德成在论坛表示,政府将会成立独立的“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就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员订下强制的发牌制度,今年底会简介立法建议,预计明年初会提交条例草案。此外,针对没有法团、没有任何居民组织及没有聘请管理公司的“3无大厦”,民政署提供了“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和“居民联络大使”2项计划,前者是委托专业管理公司提供了一站式服务,而后者则是协助住户商讨处理楼宇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功协助业主成立法团。

  被问及如何防止围标的情况出现,区载佳表示,屋宇署是执法机构,不宜提供维修价格,但“强制验楼计划”列明维修需要项目和标准,这些指引能给业主参考维修价格是不是“天价标”。至于有议员提及劏房问题,区载佳称,屋宇署现时只会针对劏房安全和卫生情况执法,如间隔影响走火通道,便会发出清拆令。他又称,屋宇署去年已将劏房工程,如间墙、加厚地台等,纳入小型工程的监管制度,从而保证新间的劏房不会影响楼宇质素。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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