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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再遭廉署控诈骗 涉案金额达4亿

“东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刘梦熊再有官司缠身,继早前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后,昨日被廉政公署起诉串谋诈骗等罪名,涉案金额达4亿元。案件将在今日于东区裁判院提堂,同案另有1男2女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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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刘梦熊再被廉署落案起诉\资料图片

  “东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刘梦熊再有官司缠身,继早前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后,昨日被廉政公署起诉串谋诈骗等罪名,涉案金额达4亿元。案件将在今日于东区裁判院提堂,同案另有1男2女被控。

  廉署昨晚公布正式起诉上市公司“东方明珠石油”3名前高层,分别为前主席兼执行董事黄煜坤(别名黄坤、65岁)、前副主席刘梦熊(64岁)、副财务总监兼行政经理叶瑞娟(44岁)及报称为家庭主妇的翼小红(44岁)。4人共被控2项串谋诈骗罪名,而翼小红被控3项洗黑钱罪。叶瑞娟另被控1项洗黑钱罪。

  控罪指,被告等人在2009年12月1日至2011年5月17日期间,向本港联交所报称,在收购美国犹他州天然气油田前,已和油田持有者达成协议,又议订好收购原油田公司的股权费用等等,同时讹称原油田公司与“东方明珠石油”毫无关系等,串谋诈骗本港联交所,获得联交所批准有关收购交易活动,涉及3.9亿港元及2.82亿股“东方明珠石油”股份。

  廉署表示,在2012年2月开始调查一宗怀疑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罪行。调查期间,于今年1月拘捕本案4名被告。再深入调查后,决定正式起诉4人上述涉嫌罪名。

  据悉,廉署在本年1月8日,怀疑有人投资一项石油业务时涉嫌行贿受贿,曾拘捕黄坤、刘梦熊等3人协助调查,经一晚通宵扣查后,廉署释放3人,但未有落案起诉3人。之后,在1月9日及10日特首梁振英、廉政专员白韫六分别在电邮收到恐吓信。信中人表示,自己与特首有特殊关系,要求梁振英及白韫六运用职权影响力,中止有关东方明珠石油的案件调查。

  警方其后于本年9月控以刘梦熊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此案已排至本年12月2日于区域法院开审。

  索新闻资料 廉署撤申请

  早前廉政公署入禀法庭,要求《阳光时务周刊》交出本年1月第40期,前政协刘梦熊的新闻原材料,包括录音和记者笔记记录,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再审。廉政更改要求,只需周刊证实访问内容的真确性。法庭质疑,廉署前后要求差距太大,令人难以接受。廉署最后决定撤回入禀申请。法庭即下令廉署需兼付周刊一方的讼费。

  早前廉署要求,《阳光时务周刊》交出有关访问刘梦熊的所有文件,包括所有录音及笔记记录。法官区庆祥质疑廉署要求,认为得到报道内容,已足够署方进行调查工作,何以需取得新闻原材料所有文件。廉署指,有关要求只是确保报道内容准确,如周刊可以证实有关访问内容真实无讹,署方亦会接受。

  法官称,当日刊登的报道,是以直接引述方式,报道刘梦熊的访问内容,周刊已尽了新闻责任确保报道内容准确。同时表示,不明白署方的要求,为何会由“交出”变为“证明真确性”。

  廉署要求押后案件,以征询律政司意见,作一下步申请,但法官拒绝再押后案件。廉署即表示决定撤回入禀申请。

  记协回应事件,指廉署先是入禀,后来又突然撤销,令人莫名其妙,认为廉署一开始就不该要求传媒机构交出新闻材料。记协主席岑倚兰形容,廉署是次入禀不单令传媒界出现忧虑,更浪费纳税人金钱,希望事件可以告一段落。

  •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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