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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吁中秋勿煲蜡

  大公网9月18日讯 康文署吁请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时保持地方清洁及爱护公物,切勿进行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插在地面、草地或沙滩上;或放孔明灯。

  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泳滩、烧烤场等,乱抛垃圾可被罚款一千五百元;煲蜡、放孔明灯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二千元及监禁十四天。

  • 责任编辑:达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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