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30日讯 据香港《太阳报》报道,月薪仅七千五百元的售货员○七年年底当未婚妈妈诞下私生女,女婴甫满月取得出世纸当日,她即“不寻常”地替女儿购买值二百五十万元的大额人寿保险,一个月后她涉嫌在欺瞒另一保险公司下,再替女儿多购一份值二百万元人寿保险,获双重保险的女婴登时“身价”急升四百五十万元。惟女婴仅四个月大时突然窒息死亡,身为唯一受益人的母亲因而获赔逾二百万元保金。后来却揭发她在申索过程中疑“呃保险”,包括虚构女儿死亡前的行程和隐瞒投保资料,因而惹上官非,案件昨于区院开审。
现无业的被告文彩铧(三十二岁),被控欺诈和企图欺诈两罪。控罪指她在○八年一至十二月间,欺诈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诱使宏利向其女文袁怡批出一份二百万元的人寿保单,及就对方身故支付二百零六万多元赔偿。被告另被控在○八年期间在滙丰人寿保险的索偿问卷上作虚假陈述。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八年一月为女儿先向滙丰购买二百五十万元人寿储蓄保险,翌月再向宏利买二百万元人寿意外保险时,讹称女儿没有其他投保。至四月二十八日她带四个多月大的女儿往江门探亲时,女儿在旅馆内死亡。被告之后分别向宏利及滙丰索赔,宏利在同年年底先赔她二百多万元。在○九年十月宏利揭发被告替女儿购“双重保”,要她退回百多万元。而滙丰在处理索赔的调查时,被告疑在会面及填写资料时,虚构女儿出事前一天的情况,滙丰最终拒赔,被告为此入禀向滙丰民事追讨,事件和解了事。宏利后来获滙丰通知才知受骗,两间公司先后向保险业联会投诉而揭发事件,被告在去年六月被捕。
控方庭外透露,被告事发时月薪只有七千多元,但却每月供千多元及一次过付万多元替初生女婴投巨保,做法不寻常。香港警方亦曾返内地调查,发现女婴因呕奶窒息致死的死因监定书真确,断定是死于意外。控方又指,被告向宏利投保时讹称女儿没有其他人寿保险,若宏利当时知悉其女有一份高于二百万元的保单,已属超出宏利的儿童保险上限便会拒保。
为婴投巨保 经纪感诧异
控方之后传召两份保单的保险经纪作供,宏利保险顾问林月馨供称,当被告主动要求为女儿投保逾二百万元,她亦大感出奇。而当○九年宏利知道被告虚报,要向被告追讨赔偿时,被告表示已将保金花在家中装修和另购保险上,无力还款。前滙丰经理刘洲华则指○八年处理被告替女儿买的人寿储蓄保险,惟刘指很少客人为幼儿购人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