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报道,失业注册社工为求应徵成功,隐瞒前职表现差,让妻子扮演他的前上司,讹称其工作表现“良好”,终成功获聘社工一职。然而社工却仍因“表现欠佳”而遭解雇,更被雇主揭发他夫妇“造假”。社工夫妇昨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分别判罚8,000元。
2名被告分别为社工姚志诚(42岁)及其于玛嘉烈医院任职文员的妻子周淑萍(42岁)。案情指,姚于去年9月25日到将军澳的“伸手助人协会”应徵社工一职,在填写表格时写下妻子的电话,讹称她为其前上司、即“香港仔扶匡会”主管。其妻则扮演其前上司,向“伸手助人协会”的郑主任高度推荐姚,并填写一份“表现良好”的雇员工作表现表格,从自己任职的玛嘉烈医院传真到协会。姚终获推荐,在去年10月3日获“伸手助人协会”聘为注册社工。
夫妇未曾犯事轻判罚钱
姚工作约1个月后,上司发现其工作表现欠佳,除将他辞退,并特意在网上找到扶匡会的电话,致电查询之下揭发姚夫妇2人造假。姚原受聘于“香港仔扶匡会”,去年9月尾已遭辞退。裁判官苏文隆判刑时指责2夫妇犯案经过周详计划,惟考虑姚“只是骗来工作,都是要靠劳力赚取金钱”又考虑2人从未曾犯事,故轻判各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