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岂能姑息纵容“港独”分子

  文/王国强

  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早前出席“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讨会”时发表的讲话,不但阐释了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港人福祉,维护国家安全既是香港的责任,亦是香港利益所在的逻辑关系,更直指香港长期未有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成为国家安全的一大风险,也令香港成为一些反华势力干预中国的“桥头堡”。确实,“港独”分子近年愈益有恃无恐,戴耀廷到台北鼓吹“建国”,有“港独”头目近日更狂言要与境外势力建立“国际性联盟”,并要拥有“武力”云云。他们如此肆无忌惮的“煽独”,箇中原因正是认为特区政府莫奈其何。香港目前在遏止“港独”、保障国家安全的法律仍然存在空白和缺陷,令“分裂”分子有机可乘,再次凸显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迫切性。

  国安法真空 “港独”分子嚣张

  戴耀廷早前到台北发表“建国论”,鼓吹香港思考将来是“建国”或是建立联邦,反映“港独”分子愈来愈高调,愈来愈露骨的鼓吹“港独”。及后,“港独”分子“香港民族阵线”召集人陈卓南,亦狂言要与境外势力建立“国际性联盟”,更指“如果我们(香港)七点钟喊‘独立’,台湾、新疆、蒙古、西藏能够在八点钟跟随。”他还叫嚣,“港独”势力必须拥有武力,令中央和特区政府有所顾忌云云。

  陈卓南的狂妄言论固然是荒谬绝伦,“港独”在香港社会根本零空间、零条件,绝对没有任何机会。但“港独”分子狂言要拥有武力组建联盟言论的背后,却反映他们愈来愈有恃无恐,不但公然“煽独”,更毫不顾忌的狂言要发动“革命”,当中根源正是香港在国家安全上长期缺位,让“港独”分子愈来愈嚣张。

  对此,王志民日前的讲话不但及时,更有很强的针对性,当中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阐释了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港人福祉,维护国家安全既是香港的责任,亦是香港利益所在。二是直指香港长期未有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成为国家安全的一大风险,也令香港成为一些反华势力干预中国的“桥头堡”。三是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没有“两制”之分,只有“一国”之责,“一国两制”不代表香港可以不顾国家安全,香港有责任履行国安的责任。这三点都指向一个问题:香港不能长期存在国安漏洞,不能成为反华势力的“桥头堡”。

  十九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香港虽然实行“一国两制”,但同样需要重视国家安全问题。这不单是香港的责任,更关系香港社会的福祉,关系“一国两制”的实践。如果维护国家安全存在漏洞,国家安全受到威胁,香港也会首当其冲,尤其是香港作为全球其中一个最自由城市,更是全球罕有没有就国家安全立法的地区,风险更大。如果国家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的基础也不可能得到保障。

  23条立法堵塞“风险点”

  毋庸讳言,由于2003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失败,再加上反对派及其喉舌多年来对该法例的误导和诋毁,令香港回归祖国已经超过20年,保障国家安全的法例至今未能完善。王志民指出,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方面,香港的制度还不完善,甚至是世界上唯一长期没有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地方,成了国家总体安全中一块突出短板和风险点,也是直接影响我们香港市民安全的重大风险点。

  王志民正点出了香港在国安上的风险和漏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迟迟未能完成立法,不但反映香港未有履行宪制责任,更令香港成为国安的风险点,让外部反华势力可以肆无忌惮将香港变成反华“桥头堡”,更让一些“港独”分子如戴耀廷之流近年有恃无恐的在社会上、校园内散播“港独”歪风,更公然勾连外部“分裂”势力,组成“分裂联盟”,根源正在于香港至今仍然未能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对于制裁“港独”分子在法律上存在真空,令“港独”分子认为特区政府莫奈其何。

  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没有“两制”之分,只有“一国”之责,这说明要捍卫“一国两制”,同时需要重视和维护国家安全,这是全香港社会的责任,也是所有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制裁分裂国家行为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迟迟未能启动,香港一日都没有遏止“港独”的有力武器,国家安全和港人的福祉又不可能得到全面的保障。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认真考虑,不能一拖再拖,反对派如果继续将二十三条立法妖魔化,不断阻挠立法,显然是没有履行好议员的职责,也有违立法会誓言之嫌,反对派应该理解自身的宪制责任,不要再拖延立法工作。

  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香港广东社团总会荣誉主席兼首席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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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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