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敢阻教育拨款吗?

  文/关 昭

  三十六亿元的新增教育拨款,是新任特首林郑月娥上任以来的首项德政,“手笔”够大、也大得人心,身受其惠的二千多名“短约”教师及数万名未得大学门墙而入的自资学位学生,更是额手称庆,期望政策早日落实,解决就业及升学问题。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息”,林太为了推行这项新政,已经和立法会一众反对派议员开过多次会,讨论了有关问题,大家都认同教席和自资学位问题应该得到解决;但眼前反对派议员为了声援“长毛”等被DQ的议员,竟然在这一问题上打主意,企图以拨款作为“讨价还价”的手段,向林太开出“条件”。

  反对派提出,若要拨款在明天(星期三)立会最后一次财委会会议上得到通过,林太就要答应不向“长毛”等四人追讨诉讼费用、不向四人追回议员薪津,两者加起来金额逾一千万元!

  此外,反对派还提出,若要拨款通过,还要林太答应将日后的议席补选工作“一分为二”,分开两期执行。前者的目的是为“长毛”等人摆脱财务压力和困境,而后者则是为了确保反对派在补选中的“能量”,将“长毛”等人重新送入议会。

  反对派这种为达一己私利目的、不惜以师生利益福祉为要挟手段,实在卑鄙无耻得可以。“长毛”等人被DQ,是他们违法拒誓所一手造成,更是特区法院的依法裁决,一众反对派议员凭什么要反对?更凭什么要以师生为“刍狗”、以阻挠教育拨款为要挟?他们是公帑养活的公职议员,还是“长毛”、罗冠聪等人的私用“家奴”?

  事实是,三十六亿新增教育拨款,可以令二千多位“暂任”教师有机会“转正”,可以让三万多名考获大学入学资格但因学额不足而要转读自资学位的学生每人每年得到三万元补助,作为立会议员,是只有通过之责而决无阻挠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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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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