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撰文斥“搬龙门”

  文|关昭

  全国政协副主席、特首梁振英,昨日在其网志文章上就教育大学四年级学生何昆洛日前发表的一篇报刊文章作出回应。文章涉及的是中央的特首任命权。

  本来,作为国家领导人和特区行政长官,大可不必对一篇大学生文章作出什么回应,但是,中央对特首的任命权一直是反对派用来攻击中央“干预”的藉口,候任特首林郑月娥也将于周日赴京接受由李克强签署的国务院“任命状”,而在不少市民的认知中,对中央的宪制角色、权力、地位和所谓的“干预”问题往往也有一知半解以至被误导之虞,因此,梁振英不惜亲自为文反驳一篇大学生文章,也就不是多馀和过分的了。

  学生何昆洛在文章中说,基本法有“被僭健”之嫌,质疑中央有“实质任命权”的说法是所谓“搬龙门”。梁振英则指出《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有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条文,主要官员亦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强调中央任命主要官员的权力是实质的、并非象征性的。

  梁振英在文中还指出:经过协商或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的实质任命,道理也很清楚,因为香港的高度自治权远较其他国内外城市的自治权力为高,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对行政长官高度信任,否则不能委以大权。如果香港不是实施高度自治,如果自治权力只等同与外国城市的自治权力,相信不会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这个规定。

  毫无疑问,梁振英的解释是于法有据、而且清晰无误的,足见其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确实有最充分的理解,而作为特区行政长官也有责任对一切有违基本法的言论作出回应,以维护“一国两制”和中央的宪制权责。在法理和事实面前,什么“搬龙门”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