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政府食环署日前去函“青年新政”和“香港民族党”,中止他们租用维园年宵市场摊位的合约。
对此,“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民族党”的陈浩天,照例又指责政府“政治打压”,还声称要上诉云云。
事实是,食环署这一举措,不仅正确、而且必要。年宵市场是干什么的?是摆卖年花和各种应节物品的,应该是充满吉祥喜气和谐的,市民行年宵,是为了开心和图个吉利。
而“青年新政”和“民族党”租用年宵摊位,摆卖的又是些什么?令人联想到的又会是些什么?不是公然鼓吹“本土”和“独立”,就是充满戾气和对抗思维的标语、文具或日用品,既非新春摆设,更不具任何喜庆吉祥之意。试问市民逛年宵购物,有谁愿意把这些“衰嘢”带回家?真是“大吉利是”!
对此,“青年新政”的梁颂恒狡辩说,他们摆卖的物品,上面没有“本土”或“港独”一类的字眼,但又“鬼拍后尾枕”招认,卖物得来的钱是用来“打官司”,支付他和游蕙祯两人议席被褫夺司法覆核的所需费用。
这就是了。不管“青年新政”届时在摊位上卖的是什么,所得金钱都是用来打官司,即是要市民为他们的“支那”和“Fxcking 中国”违法乱誓“埋单”,那情况和性质与摆卖“港独”物品又有什么分别?市民如果糊里糊涂或一时不察,掏腰包买了他们摆卖的物品,那不是被“坑”、受骗,变成了“支那”的支持者?那又岂会是市民大众所甘愿的?
因此,食环署收回“青年新政”与“民族党”的年宵摊位、不予租用,绝对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他们摆卖的物品与年宵市场宗旨不符,而且正如署方所指出,在年宵花市公然贩卖这些政治货色,极容易在公众场合引起争论以至冲突,随时可能导致失控以至“人踩人”的大乱子,是绝对不可以容许的。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