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投”如何利用“民意”?

  文|嵩橼

  特首选举报名期未到,本身是高教界选委的戴耀廷,昨日公布“民间投票”计划,倡导今日起以公民提名形式产生“民间候选人”。计划甚至设有“逆向投票”选项,让“选民”有机会同时选出反对的候选人。

  上届特首选举前,“港大民意研究计划”亦曾推出全民投票系统,但具体操作过程出现不少漏洞,甚至被参与者斥为一场闹剧。这次戴耀廷期望得到100万市民支持,更希望在真正的特首选举来临时,“民投”结果能影响选委投票。

  尽管戴耀廷已表示,他个人会跟从“民投”结果,但“民投”的合法性和可信度都具有颇大争议。无论是针对特首选举的“民投”,或是早前同样由戴发起的针对立法会选举的“雷动计划”,不难看出其直接的政治目的都是为了干扰选举过程。

  政府去年十二月曾建议立法会讨论,应否禁止在选举投票结束前,公布选举调查结果,评论或预测候选人的表现。但戴耀廷以言论自由搪塞,并表示早前的“雷动计划”是参与者之间的私人信息交流。如果按此逻辑推理,用“民投”结果去影响选委,还算是私人信息交流吗?但现有的《选举及舞弊条例》可能存在的漏洞,及执法的不严格,或为这些企图操控选举的计划提供了空间。

  另一方面,“民投”的卖点是“民意”,如果能大规模地发动“民意”,再利用结果去给选委施压,则可能增加“造王”胜算。不过,一是连戴耀廷自己也承认,并非获得全部“泛民”支持,有选委表示不会跟从结果;二是即便有人被鼓动参与“民投”,如何能肯定这是真实的民意?“民投”并非由政府授权,靠戴耀廷的鼓吹,恐怕参与者大多只是戴粉而已。

  “民投”预计需要150万经费,将发起众筹集资。讽刺的是,一项意图操控选举的计划,不仅需要利用参与者,还要参与者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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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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