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社评:梁游拒绝回水 立会须依法严惩

  昨日是梁颂恒游蕙祯二人归还九十三万元公帑的最后期限,但立法会秘书处未获任何回覆。主席梁君彦表明会于今日去信追讨,而行管会主席李慧琼进一步指出,将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以确保公帑不被滥用。

  在限期内拒绝回覆、拒绝承担责任,这是梁游二人的一贯做法。尽管事件涉及向终审庭上诉的因素,但不论是从善用公帑的层面,还是从维护制度威信的角度,都没有任何理由放任此等恶劣行为。更何况,梁游二人“拒绝还款”的做法,绝非因为没钱,更不是因为所谓的“上诉”,而是一面挥霍公帑满足其奢华的生活,另一面却欺骗公众、玩弄司法制度。

  如果将十月十二日宣誓当日开始至今的两个月时间所发生事例作一梳理,便可以清楚发现当中充斥着太多的谎言与拙劣的政治操作:当以辱华辱国的方式宣誓并被判无效后,梁游攻击主席“政治决定”,发动暴力冲击议会的行动;当人大常委会作出释法决定后,又发动所谓的集会游行,声称要“扞卫制度”;当高院原讼庭判决其败诉兼且需支付巨额讼费后,梁游又恼羞成怒攻击律政司政治迫害;当上诉庭再判其败诉后,梁游又发起所谓的“众筹”行动,意图转移近千万债项。到了最近,眼见上当者稀,再以必须筹集上诉“保证金”为由,继续推销其“众筹上诉”计划。

  从头到尾,梁游都在不断说谎,试图以一个谎言去掩盖另一个谎言。情况荒谬到,面对立法会的追款电话,一个拒绝接听,另一个则乾脆停用号码。显而易见,二人根本没有诚信概念,其眼里只有“金钱”二字。贪婪狡诈,百约百叛。

  事实上,梁游二人绝非“没钱”,而是将公帑挥霍于奢侈生活。如租住贵价“私窦”,花费巨款购买酒食,聘用数量庞大的“议助”。上月所交出的部分营运开支单据更显示,不足一月便买了五部iPhone和十一部电脑,涉及三十多万元……用“花天酒地”来形容其生活,再合适不过。早前所谓的“倾家荡产打官司”,说得纵然动听,但却难掩其奢侈作风的事实。“众筹”行动,难保不会成为其“私人提款机”。

  对于如此恶劣行径,立法会没有任何理由放之任之,必须严惩,否则将开始极坏先例,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类似行为。立法会秘书处乃至律政司应当采取果断行动,要麽申令破产,要麽控以刑事罪行。这不仅是为维护宝贵的纳税人金钱,更是维护法治、打击滥用制度的必须之举。

  当然,“港独”梁游二人能策划如此“骗局”,背后不可能没有极端反对派乃至境外政治势力的“出谋划策”。因此,在遏制“港独”、维护“一国两制”、维护制度的大是大非原则面前,全社会都必须严正表态,追缴欠款只是其中一步,更多的工作需要继续推进。须知稍有松懈,“港独”必定疯狂反扑,必然祸及七百万市民。

责任编辑:季冰 D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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