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本次人大释法,各方反应正面,市民也表贊同,但有一部分法律界人士却大表反对,上街“黑衣游行”,名为“维护香港司法独立”云云。
对此,是本港市民都不识法律,被人大释法“呃倒”,还是有人自以为“高人一等”,而且要以此来达到法治以外的目的?这是明眼人一看便知的。其中,“大状”李柱铭的“五刀论”就是一个例子。
在日前的“黑衣游行”中,李柱铭说,过去人大释法,是已经“斩”了香港四刀,这次则是第五刀,香港法治因此已被“斩”至体无完肤。
“大状”所言是事实么?过去的“四刀”云云:港人内地子女居港权、补选特首的任期、政改的启动程序,还有刚果(金)案件涉及的“外交豁免权”,这四桩事件,是特区司法管辖范畴内所可能解决的么?
居港权问题如果不释法,明确只有出生前父母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内地子女才可以有居港权,数十万港人内地子女涌港绝不是奇事;补选特首,任期应该是两年还是五年,如果人大不释法,难道由特区终审法院法官来决定?
还有刚果(金)案件,涉及“外交豁免权”,特区法院敢碰吗?一个不好,随时会闹出一场外交风波来,香港受得了吗?
因此,明明是人大依法做了该做的事,依法释法,为香港特区司法解决了四个自己不可能解决的问题,怎么如今反而要“倒打一耙”,说人大释法“斩”了香港“四刀”?
这“四刀”还则罢了,眼前,立法会“支那”、FXCKING满天飞,“港独”口号披到上身,立法机关快要变“港独”大本营,全国人大面对这一情况,要不要出声?要不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一国两制”?
人大释法,香港司法没有被“斩”,李柱铭等人反释法,才是向“一国两制”和中央“连斩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