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梁君彦这位新任立法会主席,“新官上任三把火”,可惜这“火”不是烧除立法园地上的有害“毒草”,而是差一点便“烧到埋身”,令自己很不好过。
明天星期三,立会全体大会,作为会议主席的梁君彦,是给还是不给梁颂恒、游蕙祯二人重誓?全城目光都在紧盯这一个决定,相信“大主席”本人也不好过。
其实,梁君彦大可以不必要把自己弄到这般“痛苦”。根据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主席职权一是主持会议、二是决定议程,而宣誓是否一定要摆在所有议程之前,还是可以押后再举行,不就是一项议程上的调动、不就是主席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力么?梁君彦又有什么必要如此“为难”,似乎不让梁、游二人再誓,他这个主席就会当不下去?事实显然并非如此。
眼前,梁君彦予人的印象,是一切都要讲会议程序、都要问“法律意见”。会议程序当然要讲,法律意见也当然要听,但作为立法会主席,首先必须是一位有清醒政治头脑和立场严正、敢于承担的爱国爱港人士,对“一国两制”、基本法和特区法治要勇于维护和分清大是大非、原则对错,而不是一味只讲条文和定义。
如果这样,立法会主席一职,各方又何必如此郑重其事的协商、推荐以至争夺,有事找个律师“大状”来“解画”,或索性由秘书长陈维安做埋主席不就结了?
因此,眼前的梁君彦,面对明天的梁游重誓问题,应该抛开一切个人顾虑,排除一切不必要的干扰,坚持等候法院裁决,在此之前不能重誓。
梁君彦是作为工业界代表晋身立法会功能组别的,推选他入会的香港工业总会主席昨天就发表公开信,谴责梁游辱华、反对两人重誓。作为业界声音、选民基础,对工业总会所代表的广大工业界老板和从业员的意见,梁君彦又岂可熟视无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