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港独”参选人仍在活动!

  文|关昭

  距离新一届立法会选举投票日还有五天,一些参选人却露出了“狐狸尾巴”,在一些公开论坛上的言论与其参选时签署“确证书”的承诺大相迳庭甚至背道而驰,情况不能不令人侧目和质疑。

  其中,如所谓“热普城”中“热血公民”的参选人郑锦满,他昨日在一选举论坛上,被多名候选人质疑他对“港独”立场,郑不讳言,直认“支持港独”,又声称“‘港独’在学校范围内就是学术自由的讨论,在社会上就是言论自由”。

  在这些人眼中,签署什么法律文件都不过是“手段”和“妥协”,要进入立法会,争取在政制架构内进一步抗中乱港、阻挠政府依法施政,以及推动什么“修宪”和“独立”,才是他们的目的。

  因此,眼前问题在于,选举投票日已经在即,对一些毫不忌讳、仍在公开宣扬“港独”立场的参选人,选管当局是否可以听之任之,任由他们“挂羊头卖狗肉”?如此对“选举条例”和签署“确认书”的做法,到底是尊重、有法必依还是“开玩笑”?

  事实是,支持“港独”与否,已经成了此次立法会选举是否依法而行的“试金石”和“分水岭”。作为选举管理当局和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部分”,就反对“港独”这一大是大非和原则问题向参选人作出各种要求,都是无可厚非和有法可依的,对此,不要说市民支持,就是反对派也无话可说。

  然而,如果眼前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一方面签了“确认书”,但同时却依然故我,依旧大模斯样的公开宣称支持“港独”、还支持“港独”入校园,但选管当局却“听而不见”,“借咗聋耳陈只耳”,不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予以遏止,包括必要时取消其参选资格,那“依法选举”四个字是要受到质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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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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